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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旅遊局開展“創建中國最佳旅遊城市”試評工作

1112月,國家旅遊局在全國三個城市開展“創建中國最佳旅遊城市”試點試評工作,桂林市作為觀察員城市派代表參加國家旅遊局試評工作組對試點城市的試評工作。
   
國家旅遊局于2003年印發了《“創建中國最佳旅遊城市”創建指南》,並在今年1月的全國旅遊工作會議上國家旅遊局提出啟動“創建中國最佳旅遊城市”試點工作,確定把成都市、杭州市、大連市列為“創佳”試點城市。試評工作組由國家旅遊局、世界旅遊組織、北大著名專家學者、遼寧省旅遊局、浙江省旅遊局、四川省旅遊局、三個試點城市旅遊局(成都市、杭州市、大連市)和三個觀察員城市旅遊局(廣州市、蘇州市、桂林市)的人員組成。試評組對“試點城市”的旅遊資源、城市基礎設施及環境保護、城市旅遊功能等方面進行了考評和訪談,通過召開座談會、查閱資料等方式進行試評。各城市在“創佳”方面各有不同的做法。大連市把“創建中國最佳旅遊城市,打造東方浪漫之都”作為建設世界旅遊目的地城市的工作目標,先經營城市的整體品牌,再推出旅遊產品;杭州市制定了《杭州旅遊條例》、《杭州大旅遊產業發展規劃(20062020)》、《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杭州旅遊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等一系列文件,建立了黃龍旅遊集散中心,建立西溪濕地旅遊設施,同時加強了城市的交通秩序管理,組織市民開展“外語300句”培訓和學習等。試點城市的這些成功做法為桂林今後的“創佳”工作提供了寶貴的經驗。
   
根據國家旅遊局的有關規定,最佳旅遊城市分為“綜合最佳旅遊城市”和“專項最佳旅遊城市”兩種,綜合最佳旅遊城市一般只在直轄市、省會或副省級市中產生;專項最佳旅遊城市可以在縣級以上的各類城市中產生。
   
“創建中國最佳旅遊城市”標準的《評定細則》由基礎標準評定和專項標準評定兩個部分構成,基礎標準共分為九項,全面考核高水準和諧發展旅遊城市的綜合素質指標;而專項標準分別對九個單項最佳進行界定,是城市獨特性的重要體現。專項標準具體界定為最佳觀光、歷史文化、娛樂、商務會展、餐飲、購物、休閒度假、民俗風情、綠色等九類專項最佳旅遊城市。根據城市的獨特性取向,參評城市可以在九類專項中選擇其中一項作為競選目標。
   
參與這次試評的兩位元世界旅遊組織官員羅伯特和艾瑞克先生曾經參與了國家旅遊局和世界旅遊組織聯合編寫的《“中國最佳旅遊城市”最終報告》的起草工作,艾瑞克先生在這期間考察過桂林,對桂林有非常好的印象。
   
國家旅遊局還將在廣州、蘇州、桂林進行最佳旅遊城市的試評工作,並結合試評對評選指標進行調整。